市科技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9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和上海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依据市科技系统“总体规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系统推进”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现对市科技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得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市科技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创新事业的良好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经费管理、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对外投资、干部任免”等五个领域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问题、有效改进问题的能力,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预防腐败成效明显。
  
  三、主要步骤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动员
  
  通过宣传动员夯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思想基础,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座谈会、干部讨论会等形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讨论,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措施办法等深入讨论,形成共识、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活动、专题报告学习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廉洁从政和自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规范职权
  
  一是编制“职权目录”。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梳理各部门所有职权,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摸清职权底数,形成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目录”。二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职权目录”的基础上,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明确的“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查找廉政风险
  
  通过“两条途径”,深入查找“三类廉政风险”。“两条途径”即内部途径和外部途径,内部途径是指所在单位或部门内,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方法,找出每个工作岗位、每项工作流程的廉政风险点;外部途径是指通过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专项监督检查渠道和手段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三类风险”,第一类风险是权力行使过程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监督跟踪不够等可能造成的权力滥用的风险;第二类风险是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制度设计不科学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权力失控的风险;第三类风险是工作人员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影响等可能诱发的行为失范的风险。注意做好“风险查找”与“风险确认”两方面协调工作,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四)评定风险等级
  
  一是风险等级评定。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发生后的危害程度等,按照“高”、“中”、“低”的风险等级进行评定,经岗位风险评定、单位班子集体审定等环节,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二是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公示。对确认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每个岗位的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程序预防
  
  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一是适度分权,优化权力结构。重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授权和决策程序。二是细化措施,规范自由裁量权。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要求,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同时更加注意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基准规范,积极探索细化自由裁量的标准和实施细则。
  
  (六)制度预防
  
  一是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将各个岗位的职能、履职依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具体防范措施等内容,按照“一岗一档”及“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将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档案内容进行公布、公示,确保人人知晓。二是健全优化单位内控制度。梳理现有内控制度和做法,进一步清理整合,健全优化。重点加强集体决策权、自由裁量权、重要事项决定权、干部人事权、资金管理权、大宗物品采购权以及对外投资重大业务监控等方面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内部审计,并积极发挥审计结果运用。
  
  (七)科技预防
  
  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廉政风险实时动态预防机制,对梳理出来的各类廉政风险点,结合权力运行和权力行使,有条件的单位要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积极探索建立综合电子监察软件系统,通过局域网实现过程公开,将风险点流程管理纳入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并探索与党务公开、所务公开等工作的有机结合。重点要依托科技手段,将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固化和程序化,逐步将大额资金流转、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大额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运转过程,对违反规定的实行分级预警,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
  
  (八)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预防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对调查确认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控制廉政风险的进一步发展。二是建立风险纠错机制。对已违纪违规的,要及时采取叫停、责令纠正、追究责任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避免问题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与相关党员干部沟通廉政防控工作信息,促使党员干部认清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防范、降低风险能力,通过风险信息交流引导党员干部达成共识,进而更好地控制风险。
  
  (八)加强动态管理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跟踪检查。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网络邮件、走访等形式,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有关情况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内容,重点考核。市科技纪工委将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因失察失管失教而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制,重点研究,抓紧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推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要做到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思考、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相结合,与专项治理和查信办案等工作相结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自身岗位职责中的廉政风险,主动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把握环节
  
  要重点围绕“经费管理、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对外投资、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结合单位实际,优化权力流程,排摸廉政风险,开展廉政风险工作,形成有效工作经验及工作模式。要敢于创新、积极探索,要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机制上想办法,从切实管用上做文章,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基础建设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三)把握关系,注重实效
  
  要做到“四个围绕,四个结合”,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与单位主业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思想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围绕“制度预防”,与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围绕“科技预防”,与网络信息技术及自动化办公相结合。要着眼于权力运行,监管职能履行,岗位职责定位,风险防控跟进,确保同步进行,统筹推进,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