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党〔2019〕22号
关于李庆华同志挂职的通知
市科技机关各部门(处室):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李庆华同志挂职任市科技党委组织干部处副处长,挂职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