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人才发展报告(2018)》系列之二——政策篇

发布时间:2019-07-11

编者按

由科技部主编的《中国科技人才发展报告(2018)》已于2019年5月发布,在社会上获得了良好反响,为进一步扩大影响,现采撷部分亮点内容以展示我国科技人才工作的成绩。今天推出第二部分——政策篇。

《中国科技人才发展报告(2018)》在第五章对近两年来的科技人才改革与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从结构上看有总有分、从内容上看有中央有地方、从视野上看统筹全局谋划长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着眼于破除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在改革措施的统领下推动形成了覆盖人才管理、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发展保障等方面的人才政策体系,全面指导人才工作。近两年来,相关改革措施立足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分类、精准施策的原则,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从人才管理和项目管理上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松绑,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营造开放包容、科学诚信的外部环境,不断激发人才内生活力,为人才队伍建设注入了强大动能。

具体内容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一、 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取得新突破

改革开放 40 年来,我国科技创新从计划式管理到面向市场优化配置再到全面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科技评价一直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科技评价制度建设,并始终将其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关键环节,从职称和岗位评聘、科技人才计划(专项)选拔、院士增选、科技奖励评选及与科研人员紧密相关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科技成果认定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发展与完善。

近两年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一是针对我国科技评价中存在的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通过“三评”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导向 。二是针对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不足、评价“一刀切”的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三是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创新多元评价方式,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畅通人才评价渠道,促进人才评价与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健全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等。四是规范和引导科技人才评价使用 ,中共中央在“三评”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意见、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重大改革文件中,都强调了要回归人才荣誉称号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推动形成合理的人才评价结果使用导向。五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二、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显现新导向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旨在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内驱力,释放科技人才活力。目的是通过保障和增加科技人才收入及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明确分配导向,完善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激励制度。

近两年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出台相应政策文件,把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激励的主线。一是实施优化基于岗位设置的工资制度,通过提高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保障水平,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二是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范围不断扩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力度不断加大,把科研人员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利润的50%。三是深化鼓励创新创业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进一步细化,对科教类单位实施差异化分类指导,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持民营企业成长,为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环境,进一步升级“双创”环境。

三、 科技人才流动与服务保障政策迈出新步伐

科技人才流动与服务保障政策旨在破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实现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发挥人才流动调控作用的同时,逐步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纳入科技人才流动政策中,已经实现从统包统配的计划分配向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的根本性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多项科技人才流动与服务保障政策,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尤其是近两年取得了如下工作成效:一是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打通“引企入教”渠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共享。二是引导区域间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引导鼓励人才向“三区一线”流动,实现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加快科技人才流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做实做活做细联系服务工作;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政策保障。

四、 科技人才国际化政策呈现新格局

科技人才国际化是一个国家积极参与全球科技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国际科技问题与挑战,并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加速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推动科研人员走向国际化,推进国际合作研究,扩大人才开放,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人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近两年来,科技人才国际化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更加开放、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加便捷、引才服务保障工作更加完善。目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总体运行良好,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运行平稳,效果显著。2018 年底,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已达数十万人。同时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也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1月1日,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外专局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我驻外使领馆也通过举办人才签证颁发仪式加大在国外宣传力度。

五、 人才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人才法治建设是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 40 年来,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这个体系中,已经制定的有关科技人才开发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修订实施了《教育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新制定实施了《出境入境管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草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部分地区也出台了一些与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我国科技人才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 人才发展环境实现新提升

引才、聚才、用才、留才、爱才、敬才,根基在文化,关键在环境。家有梧桐树,招得凤凰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在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主要总结了以下三方面成效:一是大力倡导科学精神。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部分优秀科技人才的先进事迹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大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树立了以李保国、黄大年、钟扬、南仁东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科技人才弘扬科学精神,用建功立业诠释新时代科学精神。二是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下,我国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约束与激励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近两年来,科研诚信管理的制度规范陆续出台,其中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科研诚信工作做出了系统部署,具体表现为:科研诚信建设的机制,层次健全;科研诚信管理的教育引导,突出道德;科研诚信管理的监督惩戒,全程覆盖。三是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要倡导创新文化,积极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和舆论氛围,弘扬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文化动力,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