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2016-11-10

 


  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宣发〔2016〕36号)及市委要求,推动全市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本着自上而下,有序推进的原则,市委约请34位在职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以及市委讲师团成员组成全市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见附件一),面向全市处级以上单位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此项宣讲活动,计划从现在开始持续到明年十九大召开。

  根据市委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好主题宣讲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二),上报至市科技党委宣传处,联系人:黄文涛,电话:23117270、18018888646,邮箱:wthuang stcsm.gov.cn,再由宣传处统一报送市委讲师团办公室。

  每次主题宣讲活动举办后,请各主办方反馈5-10份宣讲活动效果测评表(见附件三)至讲师团办公室。邮寄、传真皆可(邮寄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7号,讲师团办公室;传真:64332017)。

  注意事项:

  1.宣讲活动开展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

  2.宣讲团成员均为兼职授课,请各主办方在确有需求的前提下申报宣讲计划。

  3.同等条件下局级单位优先安排,各单位首场宣讲优先安排。

  4.每个单位的首场宣讲执行主办方与市委讲师团办公室双方付费制度,主办方按照国家有关学术讲座课时经费标准支付讲课费(每场讲座1000—3000元)。每个单位举办第二场宣讲起,主办方须全额承担讲课费。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市科技党委宣传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