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设 立统战机构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22

  规模较大、统战工作对象多、任务重的高等学校党委应单独设立统战部,重点科研院所和大型国有企业党委要设置统战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其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要有人员负责统战工作。

  学校党委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要保持高校现有专职统战干部的相对稳定,并选拔一批热心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要抓好统战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校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学校党委委员或常委担任,并在任免前征求地方教育工委和党委统战部门的意见。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组织体系。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党委要建立统战工作机构。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国有企业党委要设置统战部;其他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统战工作,配备统战工作干部。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做到统战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企业党委实行常委制的,同级党委常委中应有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实行委员制的,应有同级党委委员分管统战工作。

(来源:上海统一战线,原文发布日期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