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市科技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9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大力推进市科技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及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学习要求和目标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科技系统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知识,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通过学习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知识,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规律,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按照中央和市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人文社科知识学习,不断拓展视野,提升品位,丰富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丰富学习内容和载体
  
  (一)要进一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组织的长期战略任务。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全面系统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创新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其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和精神实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努力锤炼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实践能力,更好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上来。加强党史、国政、党性、党纪教育,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在弘扬优良学风、提升思想境界、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上取得新成效。
  
  (二)要进一步学习国内外科技理论与科技管理知识,不断提升推进科技创新的能力与水平。各单位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调查研究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全球科技、经济发展动态,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科技形势,学习掌握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的新知识、新理念,思考和探寻新形势下科技创新的突破口,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在学习中,各单位要结合中心工作,深入思考和探寻如何更好地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服务民生关注点,为加快上海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思考和探寻如何更好地聚焦国家战略、聚焦重大产业化项目、聚焦创新基地,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率。
  
  (三)要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科学知识上走在前面,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践能力。
  
  (四)要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要深入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向专家学习,不断总结基层群众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有机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和拓展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要围绕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
  
  (一)创新学习形式。学习活动主要包括:辅导报告,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领军人物等,就阶段性的热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帮助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与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召开后,要及时开展学习传达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准确理解中央和市委的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并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调查研究,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设计不同阶段的重大课题,领导带头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学习沙龙,要设计科技、经济、历史、文艺等多方面、多主题的专题学习沙龙,定期讨论互动,了解科技与经济最新发展动态,提升与凝练人文底蕴与素养,构建院所和谐的创新文化氛围。此外,还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撰写学习体会,在学习过程中,要鼓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提炼学习心得,从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
  
  (二)优化学习方法。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要着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和思考相结合、学习和调研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真正能钻进去、沉下去、走出去,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升解决科技发展问题的水平与能力。要按照单位特点与特色,根据党员干部与职工的特长与喜好,设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具体学习活动开展中,可以采取上下联动(党委与院所单位、院所与部门)、横向联动(院所与院所)、交叉联动(院所与大学、区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学习吸引力,扩大学习影响力;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书面学习与网络学习交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一) 领导带头。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的领导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加市委、市科技党委等上级安排的中心组学习以及本单位安排的中心组学习,累计时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96小时,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完善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务虚制度、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要建立学习计划、总结、交流制度,每年年初对全年中心组学习进行总体安排,年底进行总结;要建立学习档案制度,每次集体学习都要有学习提纲、会议记录、录音等,并妥善存档。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因工作不能出席者要提前请假登记,并说明缘由,全年出勤情况在年底党委会上进行通报;要建立学习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党委(党组)都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购买理论学习书籍、支付专家讲课费和学习考察、观摩费用等学习开支。市科技党委适时对各单位的学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三)务求实效。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研究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起来,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破解瓶颈、解决难题的科学方法,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市科技党委适时举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市科技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沪科党〔2010〕45号)、《市科技党委关于加强科技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沪科党〔2009〕50号)废止。